內容來自中時電子報

狀告金管會 連動債促進會敗訴

台灣連動債受害人權益促進會向法院起訴,指控金管會怠於管理中信商銀等16家銀行,以財富管理為名,募集與發行包括雷曼兄弟等所售的連動債,造成投資人損失,請求法官判決金管會國賠逾2億元而各銀行應連帶負擔賠償責任,法院昨(15)日宣判,該促進會敗訴。台灣連動債受害人權益促進會提起這件「返還信託本金等」事件,所控對象包括金管會及證期局、銀行局、檢查局及所有在台灣曾經銷售連動債的銀行。該促進會是引用違法募集、不當行銷及違反管理義務的請求基礎等三方面所涉及的民法、國家賠償法、信託法及信託業法等法律依據,而以符合民事訴訟法有關符合「共同利益」的規定,打起團體訴訟。該會請求法院判決金管會,因怠於管理業者,使銀行違法募集及不當行銷連動債應國賠2億2,192萬元,而各銀行則按所涉不同金額負擔連帶賠償責任,其中以中信銀連帶要賠償1億4,255萬元為最重。不過,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承審法官蘇嘉豐指出,公益社團法人如果是因其社員具有共同利益的範圍內,可受社員之託出面來打團體訴訟,但如果並非屬於共同利益範圍,或者是各社員在交易過程中所碰到的個別狀況,就不屬於共同利益的事項。法官說,彰化信貸房貸信貸銀行業務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已有部分投資人與雷曼兄弟達成理賠而和解,也有在金融評鑑中心出面調解下完成和解,顯示個別投資人投資不同連動債的情況並不相同,難以界定有其「共同利益」。法官因此判決,駁回台灣連動債受害人權益促進會的訴訟請求;本件民事訴訟仍可上訴。土地信用貸款利率

新聞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816000106-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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